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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阁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一名水电维修人员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3-28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本网         点击量:204

       根据医院业务需要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非在编水电维修人员,具体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
1.招聘岗位:水电维修

2.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热爱医疗卫生事业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;

2.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;

3.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
4.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。

招聘岗位需求;

1.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
2. 水利水电工程、水电安装、水利建设施工专业

3. 持电工证,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

4. 年龄要求:30周岁以下(1994年4月1日以后)。

二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应聘
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
2.有违法、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,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、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。

3.参与或者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赌博、迷信等活动,严重违反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的;

4.被原单位开除的;

5.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
6.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等行为的。

二、招聘实施

(一)人力资源科结合医院人员需求,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根据现场报名、简历投递情况,进行筛选后组织安排人员面试及考核工作。

报名时间:2024年 3月 28日08:00--2024年 4 月 3 日17:00时止。

报名方式:剑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。(普安镇城北路338号)

(二)考核

1.坚持公平、公开、竞争择优、双向选择的原则,结合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,通过笔试、面试、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考试考核;

2.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医院人力资源科通知为准。

(三)体检

通过的拟录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,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,完成健康体检、若不合格,不予录用所有体检费用自理。

(四)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工作由本单位负责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实施全过程。拟招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,凡提供虚假、或伪造相关材料,档案审查发现违法、违纪者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。

(五)录用及公示

拟聘用人员提请会议讨论,会议研究决定通过的人员,按规定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满,无异议后,试用考核合格后,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

三、福利待遇

薪酬福利按照医院同级别招聘录用人员执行,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。

四、监督

院纪委负责实施全程监督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,聘用一律无效,且责任自负,监督电话:0839-6621722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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